发文单位:巴马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| 成文日期:2021年01月28日 |
标 题:巴马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下达巴马瑶族自治县2021年营林生产 预计划的通知 | |
发文字号:巴政办发〔2021〕7号 | 发布日期:2021年01月28日 |
各乡镇人民政府,县直各有关单位:
根据《河池市林业局关于下达2021年全市营林生产预计划的通知》文件精神,结合我县实际,现将2021年营造林生产预计划下达给你们(详见附件),并提出如下要求,请认真贯彻执行。
一、科学落实任务
各乡镇要根据本乡镇生态修复和林业产业发展需要,认真研究2021年营林生产布局,及时将年度预计划落实到村屯地块。
二、突出工作重点
(一)扎实推进营造林工程项目建设
坚持“山水林田湖草”综合治理,实行自然恢复与人工修复相结合,扎实推进珠江防护林、中央财政造林补贴、国家储备林建设等工程项目建设,各乡镇要按照工程项目管理要求,完善作业设计编制,落实苗木筹备,又好又快地完成工程项目建设任务。
(二)切实抓好森林质量提升工作
树立多功能近自然经营理念,大力推广种植乡土树种、珍贵树种,培育一批大径材、混交林、复层林、国家储备林、低效林改造等森林经营示范点和用材林示范基地。结合森林质量提升、森林景观改造项目,加强对生态重要区域桉树纯林改造和低质低效林改造。加强辖区内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树种结构调整。
(三)大力推动油茶产业发展
认真落实《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油茶“双千”计划助推乡村产业振兴的意见》,一是要把油茶造林任务具体落实到村屯、小班地块和造林业主,严格实行先落实地块后调苗造林的原则,杜绝以发苗数量估算造林面积的现象。二是组织引导群众抓住当前有利时机,抓好整地备耕、幼林除草施肥、苗木培土、徒长枝条修剪等工作;引导群众改造低产林,结合果后补养进行冬季施肥、抚育改造和更新改造。三是抓紧完成油茶苗木调运工作,确保油茶苗木满足造林需求。四是抓好技术服务指导,各乡镇要组织技术服务团队到田间地头进行技术指导,把好质量关,主动为种植户提供种苗、种植及管护技术服务等。
(四)合理安排造林用地
各乡镇要认真贯彻中央和自治区关于制止耕地“非农化”、防止耕地“非粮化”要求和部署,根据资源禀赋和国土空间规划确定的空间布局,科学安排年度造林绿化用地,充分利用荒山荒地、农村“四旁”空地开展造林绿化,积极实施石漠化土地封山育林和采伐迹地、火烧迹地更新造林,坚决制止违规新规划和实施利用耕地及基本农田绿化造林。
三、提高管理水平
(一)全力提升开局优势
各乡镇要认真贯彻自治区林业局《关于印发“奋战一季度 加力开新局”全力以赴做好一季度林业提速争先工作方案的通知》(桂林发〔2021〕1号)精神,在落实疫情防控工作基础上,抓好宣传发动,落实造林整地备耕和林地抚育管护,提前落实苗木,编制造林作业设计,组织开展全民义务植树活动,迅速掀起春季植树造林和林地管护高潮,抓住春节前后营造林有利时机尽量多植树多护树,提高种植和管护成效,全力提升第一季度开局优势,奋力跑出开局加速度。
(二)及时掌握造林进度
各乡镇要组织人员深入山头地块了解造林实际情况,及时收集造林信息,每月23日前将当月造林进度统计表、电子版、(纸质版加盖单位公章)通过电子邮箱报送至巴马瑶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。
(三)加强档案管理
加强以小班为单位的造林图、文、表等资料建档和管理,尤其是涉及国家和自治区补助资金的造林项目。加强年报统计工作,避免项目和面积重复统计和上报。
联系人:覃赞梅;联系电话:0778—6279025。电子邮箱:bama6216512@126.com。
附件:2021年巴马瑶族自治县营林生产预计划表
巴马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
2021年1月 28日
(公开方式:主动公开)
附件
2021年巴马瑶族治县营林生产预计划表
单位:万亩 | ||||||||||||||||
单位 | 植树造林面积合计 | 植树造林总面积 | 植树造林总面积中: | 油茶低产林改造 | 国家储备林中幼龄林抚育面积 | 全民义务植树(万株) | ||||||||||
人工造林 | 封山育林 | 退化林修复 | 1.珍贵树种 | 2.速丰林 | 3.油茶新造林 | 4.桉树种植结构调整 | 5.中央预算内珠防林工程 | 6.中央预算内项目海防林工程退化林修复 | 7.国家储备林 | |||||||
人工造林 | 退化林修复 | 营造油茶林 | ||||||||||||||
合计 | 1.15 | 0.30 | 0.20 | 0.65 | 0.20 | 0.65 | 0.25 | 0.20 | 0.55 | 2.00 | 0.40 | 45 | ||||
巴马镇 | 0.10 | 0.02 | 0.08 | 0.025 | 0.075 | 0.01 | 0.134 | 0.10 | 5 | |||||||
燕洞镇 | 0.10 | 0.03 | 0.07 | 0.010 | 0.075 | 0.04 | 0.10 | 0.10 | 0.10 | 5 | ||||||
甲篆镇 | 0.04 | 0.01 | 0.03 | 0.010 | 0.030 | 0.033 | 0.05 | 3 | ||||||||
那社乡 | 0.17 | 0.05 | 0.12 | 0.020 | 0.150 | 0.03 | 0.45 | 0.50 | 0.30 | 5 | ||||||
所略乡 | 0.22 | 0.10 | 0.12 | 0.020 | 0.200 | 0.07 | 0.012 | 1.15 | 7 | |||||||
西山乡 | 0.10 | 0.10 | 3 | |||||||||||||
东山乡 | 0.10 | 0.10 | 3 | |||||||||||||
凤凰乡 | 0.07 | 0.02 | 0.05 | 0.040 | 0.020 | 0.01 | 4 | |||||||||
百林乡 | 0.10 | 0.05 | 0.05 | 0.040 | 0.050 | 0.01 | 5 | |||||||||
那桃乡 | 0.10 | 0.02 | 0.08 | 0.035 | 0.050 | 0.03 | 0.021 | 0.10 | 5 | |||||||
定马林场 | 0.05 | 0.05 | 0.05 | |||||||||||||
注:1.人工造林仅指宜林荒山荒地、疏林地造林;2.封山育林可在无林地、疏林地、灌木林地实施;3.退化林修复包括迹地人工更新、迹地人工促进萌芽更新、现有林非主伐改造造林;4.珍贵树种造林包括珍贵树种新造纯林、珍贵树种植株比例≧60%的新造混交林和现有林非主伐改造造林;5.速丰林面积不含萌芽更新林;6.油茶新造林面积含中央预算内珠防林工程营造油茶林面积;7.中央预算内项目珠防林工程、海防林工程根据文件(桂发改投资〔2020〕861号)下达,为2020年计划2021年实施;8.油茶低产林改造中修枝整形、疏伐植株、抚育施肥林分不纳入造林面积;9.国家储备林计划未含广西林业集团造林5.55万亩、抚育6.2万亩和广西国控林投公司造林0.35万亩、抚育0.4万亩。其中,造林包括集约人工林栽培和现有林改培。 |
抄送:自治县党委各部门,各人民团体。
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,自治县政协办公室,自治县人民法院,自治县人民检察院。
巴马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21年1月28日印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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